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,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,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,也是保障您的權益。01、請於班機起飛前二小時抵達機場,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。
02、領隊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,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後將護照發還給團員。
03、進入海關後,如購買免稅物品,請保握時間,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。
04、搭乘飛機時,請隨時扣緊安全帶,以免亂流影響安全。
05、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,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,小心扒手在身旁。
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,以策安全;使用浴室時請特別注意安全,保持地板乾燥以免因滑倒發生危險;勿在燈上晾衣物、勿在床上吸煙,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。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,並切記勿單獨入池。
06、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,前往海邊戲水請務必穿著救生衣,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。
07、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,請衡量自己身體狀況請勿勉強參加。
08、孕婦及個人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旅客請勿參加,如:水上活動、溫泉..等易增加身體負擔具有刺激性的活動。
09、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,頭、手請勿伸出窗外,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。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,聽從工作人員指揮。
10、團體需一起活動,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。
11、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,請告知領隊或團友,並應特別注意安全。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。
12、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,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。
13、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區、餐廳、飯店、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。
14、藥物:胃腸藥、感冒藥、暈車藥、私人習慣性藥物。
15、錢幣:台灣出境(A)台幣:現金不超過60,000元。(B)外幣總值:不超過美金10,000 元(旅行支票,匯票不計)。
16、政府規定自87.10.01起,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,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。
17、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檢疫須知哪些東西不能帶?為了您通關順利,請勿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禁止旅客攜帶的動物及其產品:
活動物:犬、貓、免、禽鳥、鼠等。
動物產品:生鮮、冷凍、冷藏肉類及其製品(如香腸、肉乾、貢丸、餛飩、烤鴨等)、含肉加工品(速食麵、雞湯、含肉晶粉等)、蛋品、鹿茸、血清等生物樣材等,包含已煮熟、乾燥、加工、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。
新鮮水果。土壤、附著土壤或有害活生物之植物。活昆蟲或有害生物。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。自97年10月1日起,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,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,除處新臺幣3,000元以上罰鍰外,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。 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,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。旅客檢疫相關規定,可參考網頁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】之「出入境旅客檢疫注意事項」專區。 |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